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通知》,项目支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等,规定各省(自治区、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1800万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财政厅(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有关部署要求,为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重要意义
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推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是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战略的有效切入点,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意义重大。
文件强调:发展绿色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将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多层次、多领域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高、农民收入高,真正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方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产业链,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产业兴旺、绿色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1,支持以水果、蔬菜、茶叶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推进生产设施、示范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广泛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
2,支持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稻渔(鸭)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
四、支持方式
2018年分区域选择部分果菜茶等产业发展基础好、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开展推进,支持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云南、甘肃、青海等10个省(自治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
各省(自治区、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促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紧密的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印发省级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
(二)强化资源整合。鼓励各省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用好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鼓励工商资本参与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三)强化绩效考核。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省促进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对达到工作要求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取消建设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各省也要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省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宣传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重大意义和建设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项目亮点和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