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
国品审〔2021〕1号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现将2021年修订的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2.国家级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1 基本条件
1.1 抗性(病、虫、冷、热)
每年南方稻区(不含武陵山稻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年度≤6.0,品种穗瘟损失率最高级≤7级。
每年武陵山稻区、北方稻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4.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
南方稻区的单季晚粳品种、北方稻区的黄淮海粳稻、京津唐粳稻品种的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
长江上游、中下游稻区中籼品种耐热性≤7级。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稻区还应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
华南稻区:白叶枯病、白背飞虱(早籼)、褐飞虱(晚籼)。
长江上游稻区:褐飞虱、耐冷性。
长江中下游稻区:白叶枯病、条纹叶枯病(晚粳)、白背飞虱(早籼)、褐飞虱(不含早籼)、耐冷性(晚籼)。
武陵山稻区:耐冷性。
北方早粳区:耐冷性。
1.2 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长江中下游早籼早中熟和晚籼早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麦茬籼稻、华南感光晚籼品种不长于对照1.0天;早籼迟熟和晚籼中迟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长江上游中籼、长江中下游单季晚粳和黄淮海中熟中粳、东北早粳中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其他类型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7.0天。
当国家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稻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3 结实率
中稻品种年度结实率<70%的区域试验点≤3个,晚稻品种年度结实率<65%的区域试验点≤3个。
1.4 抗倒性
品种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点占总试验点的比例≤20%。
1.5 旱稻品种抗旱性
抗旱级别≤5级。
1.6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杂交稻作对照品种的常规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降低2个百分点。
常规稻作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增加3个百分点。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品种分类
2.2.1.1 抗病品种:南方稻区(武陵山稻区除外)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或华南稻区白叶枯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武陵山稻区稻瘟病抗性达到抗及以上;北方、南方稻区粳稻稻瘟病抗性达到抗及以上,同时条纹叶枯病达到抗及以上。
2.2.1.2 抗虫品种:早籼对白背飞虱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中籼及晚籼、晚粳对褐飞虱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品种一个级别及以上。
2.2.1.3 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优质食用稻标准。
2.2.2 产量指标
2.2.2.1 绿色品种:抗性达到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0%;达到3级但低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5.0%;达到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0%;达到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
2.2.2.2 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部标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0%;品质达到部标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增产≥1.0%;达到部标2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0%;达到部标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
2.2.2.3 绿色优质品种:稻瘟病、或褐飞虱、或华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2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稻瘟病、或褐飞虱、或华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1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7.0%。
以上品种的生产试验产量指标,与区域试验增减产幅度相一致。
2.3 特殊类型品种
糯稻、耐盐(碱)水稻、节水抗旱稻、高海拔粳稻及镉低积累水稻等特殊类型品种,申请者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同意,并自行开展品种试验。
附件2
国家级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1.1.1 籽粒用玉米品种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及人工接种鉴定未同时达到高感。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纹枯病、茎腐病、大斑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类型区:灰斑病、大斑病、穗腐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东南春玉米类型区:纹枯病、茎腐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及人工接种鉴定未同时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灰斑病。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丝黑穗病。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瘤黑粉病。
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
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类型区:纹枯病、丝黑穗病。
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
东南春玉米类型区:小斑病。
1.1.2 青贮玉米品种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西北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小斑病、茎腐病、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东南玉米类型区:纹枯病、大斑病、小斑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灰斑病。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瘤黑粉病。
西南春玉米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东南春玉米类型区:灰斑病、南方锈病。
1.1.3 鲜食甜玉米品种、糯玉米品种
北方鲜食玉米类型区:瘤黑粉病、丝黑穗病、大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黄淮海鲜食玉米类型区:瘤黑粉病、丝黑穗病、矮花叶病、小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西南鲜食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小斑病、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东南鲜食玉米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1.1.4 爆裂玉米品种
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丝黑穗病、瘤黑粉病。
1.2 生育期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不长于1.0天,或收获时的水分不高于对照。
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西北春玉米类型区: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不长于2.0天,或收获时的水分不高于对照。
当国家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玉米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3 抗倒伏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分别≤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试验点比例不超过20%。
1.4 品质
普通玉米品种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9.0%,粗蛋白质含量(干基)≥8.0%,粗脂肪含量(干基)≥3.0%。
1.5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 抗病品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所在区域鉴定病害均达到中抗及以上。
2.2.2 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品种。
2.2.2.1 东北中熟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5%,黄淮海夏播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8%,西北春玉米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3%,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70%。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产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50%。
2.2.2.2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90%。东北中熟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8%,黄淮海夏播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30%,西北春玉米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5%,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5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50%。
2.2.2.3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50%。东北中熟组和黄淮海夏播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30%,西北春玉米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5%,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5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70%。
2.2.2.4 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90%。东北中熟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5%。黄淮海夏播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8%,西北春玉米组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3%,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9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2.0%。
2.3 特殊类型品种
2.3.1 糯玉米(干籽粒)、高油、优质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品种
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品质:糯玉米(干籽粒):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2.00%。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优质蛋白玉米:蛋白质(干基)含量≥8.00%,赖氨酸(干基)含量≥0.40%。高淀粉玉米:粗淀粉(干基)≥75.0%。
2.3.2 青贮玉米(不包括粮饲兼用)品种
生物产量:收获时参试品种生物产量(干重)比青贮玉米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增产试验点率≥50%。
生育期:以同一生态类型区大面积推广的青贮玉米品种或国家(省级)区域试验的普通玉米对照品种为对照,参试品种生育期应与对照品种相当或不晚于对照;或普通玉米对照品种黑层出现时,参试品种的乳线位置应≥1/2。
品质(两年平均):整株粗蛋白含量≥7.0%,中性洗涤纤维含量≤40%,淀粉含量≥30%。
持绿性:收获时全株保持绿色的叶片所占比例(%)。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大于等于10.0%的试验点比例≤20%;或每年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不高于对照。
2.3.3 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品种
产量:鲜果穗产量比同类型同品质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品质优于对照的减产≤3.0%。
品质: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不低于对照(85.0分)。鲜食甜玉米:鲜样品可溶性总糖含量。鲜食糯玉米: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甜加糯型(同一果穗上同时存在甜和糯两种类型籽粒,属糯玉米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2.3.4 爆裂玉米品种
产量:比同类型同品质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品质优于对照的减产≤3.0%。
品质:膨化倍数,爆花率,籽粒颜色。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