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的升级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业也迈入了品牌化时代。
“好酒也怕巷子深”,一个叫得响的农业品牌,对产业发展、农民致富,有着巨大的价值。
可以说,未来,你的农产品要在农业领域中突围,品牌建设不可或缺。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为我国农业品牌的发展作出了规划、提出了支持。一个“强”字,更是凸显了品牌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品牌能实现“强农”?国家和各地对农业品牌又有哪些具体的支持呢?下面就结合相关信息为您分析一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品牌强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助力农业升级:我国目前的农业品牌众多,但是杂而不亮,而打造农业品牌,可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的素质,为农产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增加农民收入:品牌是信誉、信用的集中体现,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农村优质农产品的价值,可以帮助农民开拓市场,更多地分享品牌溢价收益。
无论是从产业方面还是农民方面来说,品牌都很重要。那么,什么样的品牌才能实现这些价值、获得较好的效果呢?
1、产品是品牌的基础,好产品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其中一条就是“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优质特色农产品。
农业农村部此次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品质是品牌的前提和基础,是抵御市场风险的基石,要以工匠精神着力提升产品品质。
2、在优质的基础上,特色是品牌的好“卖点”。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提出,突出区域农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以特色塑造品牌的独特性,以标准确保品牌的稳定性。可以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有地理特色、文化特色的品牌。
3、很多农产品是自古就有的,其中蕴含了中华农耕文化,延续品牌的历史文脉可以成为一个好品牌的要素。
同时,在现在的时代,创新必不可少。与现代元素充分结合,提升产品科技含量,都是打造农业品牌的必备,才能增加竞争力。比如,为品牌做适应市场需求的包装,对产品进行升级等等。
4、好品牌离不开好营销。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提出,要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创新品牌营销方式,实施精准营销服务。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力争3—5年,我国农业品牌化水平显著提高;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
国家将会:
统筹农业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项目建设,建设一批规范标准、生态循环的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
加强品牌人才培养,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设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国际视野广的人才队伍,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文化传承等因素,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品牌发展规划。
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粮棉油、肉蛋奶等“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创建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
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品牌目录标准制定、品牌征集、审核推荐、评价认定和培育保护等活动,发布品牌权威索引,引导社会消费。
加强品牌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格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活动,禁止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排名等方式变相收费,严肃处理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中国农业品牌,使之成为走向世界的新载体和新符号。
研究并结合品牌特点,讲好农业品牌故事,大力宣扬勤劳勇敢的中国品格、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尚农爱农的中国情怀,以故事沉淀品牌精神,以故事树立品牌形象。
全面加强品牌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管理,提高包装标识识别度和使用率。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营销平台,鼓励专柜、专营店建设,扩大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品牌农产品出村上行。
由此可见,国家的支持是全方位、很给力。
目前,许多地区都出台了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举措,帮助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发展。例如:
海南省近日刚刚印发了《2018年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在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品牌认定、农产品营销推介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农业经营生产主体和市县政府,可以申报品牌农业发展资金。
农产品品牌认证方面,对2017年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证书持有人奖励100万元。
农业品牌认定方面,2017年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现正常生产,且产品获证后未因质量问题被通报者,奖励20万元。
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方面,针对2017年在主要媒体进行品牌农产品宣传,且单次广告费用5万元(含)以上者,奖励广告宣传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50%。
山东省在今年4月公布了山东第三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单,包括泰山板栗等13个区域公用品牌、山东博华高效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坤靓牌果蔬等100个企业(合作社)产品品牌。
山东对区域公用品牌主体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品牌宣传、推介、营销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