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法规司在京组织召开修改《种子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及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科研单位相关专家和种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种业管理司张兴旺司长主持。
会议在系统分析种业发展新形势的基础上,着眼我国种业发展全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种子法》修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以及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开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修改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决策部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十分必要和迫切。
专家认为,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本次《种子法》修改的重点。总体上看,我国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有利于激励育种原始创新、扩大种质遗传基础、加快知识产权有序转化、促进现代种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