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主要目标是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力争经过5~10年发展,浙江省农资经营服务专业化体系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创新型农资“链长”企业发展壮大,与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需求相匹配的农资产业和供应链体系基本形成。
该意见自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
文件出台背景:农资经营服务面临新形势
当前农资经营服务面临新形势,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全球大宗商品和粮食价格持续剧烈波动和普遍上涨,全球农资供应链紧张和价格暴涨。
近年来我国对粮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资经营作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去年和今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500亿元专项资金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以缓解因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负担,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目前,浙江省农资经营服务面临多重挑战,农业社会化专业化需求日趋旺盛等问题有待解决。
因此,为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 如何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意见》作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缺乏肥料制造企业,资源控制力弱,产业链供应链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意见》强调要向农资产业链前端延伸,建立健全“省级龙头企业—市县区域公司—基层门店”一体化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格局,加快构建现代农资物流体系,建立农资储备机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推进农资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强链。
针对农资行业低、小、散、弱和同质化、低层次竞争等情况,《意见》提出通过培育区域服务型龙头企业、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等,实现要素流动、资源集聚、优势互补。
针对农业劳动力日益缺乏、新型农业主体快速成长、农业社会化专业化需求日趋旺盛等情况,《意见》提出通过拓展农资经营服务内涵、创新农资科技服务供给、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数字农资建设等更好地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等情况,《意见》提出通过推进绿色农资普及化、标准化、农资门店规范化、农资废弃物回收体系化等,实现肥药减量、绿色高效、优品优价。
以下为《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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