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四大行动——
一二三产业融合让“1+1+1>3”
“乡村产业振兴必须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根本途径。”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近日表示,农业农村部近期先后印发了4个通知,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这四大行动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良好,农村创业创新活力迸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兴起。“农业农村部将以创业创新促进融合、强化产业支撑融合、完善机制带动融合。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规模不断扩大,融合模式更加多样,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宗锦耀说。
强化产业支撑融合
农产品加工业是连接工农、沟通城乡的产业。今年1至5月,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5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左右。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万多家,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16%,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70家。
然而,我国农业总体还是千家万户搞生产、千军万马搞流通。总体看,农产品加工业仍然大而不强,与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不相适应,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迫在眉睫。
针对以上短板,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此后,在多部门推动下,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取得实质性突破。在财税方面,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在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服务;在用地用电方面,城乡建设用地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等。
没有加工的农业永远是弱势农业。宗锦耀说,实施加工业提升行动的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加工业转化率达到68%,规模以上主营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的比值由2.2∶1提高到2.4∶1。同时要实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的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品牌,满足老百姓不断增加的美好生活需要。
创业创新促融合
当前,农村创业创新涌现出特征明显的三大群体,既有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也有具有城镇户籍的科技人员、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居民、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等下乡人员,还有农村能人和农村青年等本乡人员,共同构成了农村产业融合的主体。
“过去主要是农村向城市流动,现在有一部分人从城市又回到农村,呈现双向流动的局面。”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副局长潘利兵说,2017年全国返乡下乡双创人员累计达到740万人,农村本地非农自营人员3140万人。54%的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运用了网络等现代手段,82%以上创办的是产业融合项目,89.3%是多人联合抱团创业,形成了一大批农村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
有了创业创新的“好种子”,还得有能让种子生根发芽的“好土壤”。针对农村“双创”的痛点,此前,国办印发文件,推出了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等8个政策大礼包。此后,各地做了更多探索。有的把现有的支农资金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倾斜,给予政策性贷款授信;有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平台,为创业提供“孵化器”;还有的制定“候鸟回归”计划、开展“春风行动”等。
潘利兵表示,当前要积极打造各类园区和基地等农村创业创新的主战场,跟踪已经发布的1096家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运行情况,加快支持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比较明显、科技创新条件比较好的园区基地。在此基础上,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发展乡土产业、养生养老以及农村服务业。
完善机制带融合
据统计,中央财政近年来安排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资金52亿元,支持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安排产地初加工资金45亿元,补助农户和合作社建设初加工设施12万余座;同时,农业农村部协调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融合的信贷支持。据测算,农村产业融合使订单生产农户的比例达到45%,经营收入增加了67%。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正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农民就业增收开辟新渠道。不过,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地方对产业融合认识还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加销脱节或衔接不紧密,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不充分;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还不够。
如何更好扶持农村产业融合?宗锦耀表示,要大力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让受益者不仅是“老板”,更要有“老乡”。应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合理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增强产加销的互联互通,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