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限制使用农药溯源管理

   日期:2018-05-29     浏览:95    评论:0    
核心提示:  本报合肥5月14日电 (记者孙振)近日,安徽省农委发布《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规划

  本报合肥5月14日电 (记者孙振)近日,安徽省农委发布《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规划要求重点围绕国家确定实行定点经营的22种限制使用农药,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地理分布和数量进行科学布局,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实现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

  规划要求,各地要以农业生产布局规划和病虫害发生实际为依据,科学布局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地理分布和数量。规划明确提出,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的乡(镇)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耕地面积低于10万亩的乡(镇)设定1个点,耕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乡(镇)可设2个点,超过20万亩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再增设1个点。

  规划明确,申报设立经营网点,须按照有关规定,满足相关条件。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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