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2022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22-09-04     浏览:12614    评论:0    
核心提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今年以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2022年全省“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按照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要求,着力打好“集中行动+专项行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实战+比武”和“执法+普法”四套“组合拳”,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全省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4.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4.9万余家,抽检农资产品2500余批次,办理各类案件5618起,移送司法机关235起,罚没款2785余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厅遴选了2022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一、宁波市水稻种子侵权系列案
在2021年破获“甬优”杂交水稻系列知识产权侵权案的基础上,宁波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三部门始终紧盯“甬优”杂交水稻育种基地非法外流稻种的违法行为,经过近半年的线索跟踪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一个种业产业链犯罪团伙。2022年5月13—14日,三部门联合对侵犯“甬优”稻种知识产权的系列案件进行集中收网,破获涉刑的种子侵权违法案件2起,抓获叶某某、廖某某等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涉案窝点18处,查获侵权假种子11200公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二、台州市黄岩区黄某某无证生产、经营假兽药案
2022年3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两级农业行政执法队根据前期跟踪排摸线索,在辖区内查获一无证制售假兽药窝点,现场查获生产包装流水线2条,灭虫宁滴剂等假兽药1000多箱,各类包装箱、说明书等数百公斤以及数吨生产原料。因现场查获违法产品数量较大,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商请公安机关介入行动。经进一步侦查,查实以黄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网络销售模式出售灭虫宁滴剂等4种兽药,涉案金额累计达1.68亿元。截至目前,黄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他2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杭州市分水江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案
2022年4月,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工作中发现,钱塘江临安、桐庐分水江交界水域多人多次结伙非法捕鱼,并将渔获物送至周边农贸市场、集市售卖。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迅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打击。经过两个多月的专案经营,摸清了涵盖捕、运、销全环节的非法捕捞人员成分和作案规律。6月28日凌晨2点,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公安、城管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执法车辆30余台,分23个小组同时对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实施联合抓捕,成功打掉涉案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收缴渔网320副、地笼46个、电捕工具3套、涉渔“三无”船舶10艘、渔获物160余公斤,涉案价值预估1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温州市徐某某、张某某无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劣农药案
2022年2月28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到龙湾区公安分局线索通报,在辖区内徐某某、张某某处查获一批老鼠药、蟑螂药等物品,疑似含有毒有害农药成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派员前往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经查,徐某某、张某某以走街串巷形式出售杀蟑饵剂、溴鼠灵等11种农药,涉嫌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另经检测,涉案11种农药产品中,4种为假农药、3种为劣农药,徐某某、张某某涉嫌经营假劣农药,且2020年以来销售伪劣产品累计金额较大,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办理。
五、湖州市张某某经营假种子案
2022年1月,湖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接到辖区种植户举报,称其购买的小麦种子发芽率较低,怀疑为假种子。该市农业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经营台账等方式,查明张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在其饲料经营部把“小麦饲料”当做种子销售给种植户,即将“白皮袋”小麦冒充小麦种子进行销售,造成种植户170亩播种面积的小麦发芽率明显偏低。案发后,当事人主动赔偿了种植户损失。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进行了主动赔偿,该市农业农村局对该饲料经营部销售假种子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丽水市销售假劣除草剂系列案
2022年初,丽水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农资经营者受利益驱使,通过网络推销从省外低价购进的草甘膦等除草剂。丽水市农业执法队及时召开专题研判分析会议,下发预警信息,并在省厅统一部署下联合金华等周边地市开展以草甘膦、草铵膦等除草剂为检查重点专项执法行动,拉网式“靶向”排查问题产品。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25家,监督抽检除草剂20批次,严厉查处了涉及遂昌县、松阳县、龙泉市等地10家农资经营主体销售假劣除草剂系列案件,查获假劣除草剂16.74吨,涉案货值40.9万元。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起,行政立案调查8起。
七、杭州市临安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2022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标注河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登记“齐民微生物菌剂”肥料,涉嫌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情况下,自2020年初起从“保定某肥料销售有限公司”“桐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微生物菌剂”(原液),经过稀释、添加其他材料后加工、分装成桶装和瓶装“微生物菌剂”肥料,标签标注的肥料登记证号系从“河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借用,经抽检送农业农村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共生产肥料产品4771公斤,货值金额333970元,当事人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已涉嫌犯罪,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八、安吉县周某某生产、销售假兽药案
2021年7月,根据上海杨浦“12·28”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涉案违法线索协查通报,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迅即与县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5个多月联合调查,基本摸清某兽药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从安徽大量购进盐酸吡格雷片、护肝片等人用药品,组织公司员工分包后以兽药名义进行线上线下销售的违法事实。该案销售网络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所销售的兽药种类繁杂。2022年3月1日,在省厅统一调度下,组织12名执法人员、3名省疫控中心兽药专家参加专案组集中收网行动。专案组兵分7路分别在浙江、安徽两省捣毁生产、制售假兽药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扣相关涉案假兽药产品26种、人用药52种共计1000余箱,涉案产品金额超千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九、诸暨市傅某某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2022年3月6日凌晨,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傅某某在店口镇渔村村委会附近渠道使用电脉冲助渔设备电捕水产品,现场查获电脉冲助渔设备1套、鱼篓1只、渔获物5尾。在执法过程中,傅某某不顾执法人员劝说,暴力抗法、逃逸,导致一名执法人员受伤。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电脉冲助渔设备1套,鱼篓1只,渔获物5尾,罚款4000元的处罚。傅某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日。
十、青田县李某伟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2年4月,青田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称,海口镇存在私屠滥宰情况。4月29日凌晨,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对举报地点及周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发现李某伟等6人无生猪定点屠宰许可屠宰生猪。现场查获待屠生猪10头、猪肉产品434.9公斤及屠宰刀具13把、铁钩7个等屠宰工具。经查,2021年至案发期间,李某伟伙同李某茂、李某申等人在青田县海口镇海口村青海路1号等地私设屠宰场屠宰并销售未经检疫的生猪,累计屠宰、销售未经检疫的生猪价值140万余元,涉案人数共28人。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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