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的害虫发生具有种类多、优势种类明显、发生为害时间提早或为害期延长、抗药性问题突出等特点。当前,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治依赖于化学手段。笔者认为,因地制宜建立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强设施蔬菜害虫识别和绿色防控技术的培训、发挥植保专业化服务和农药经销从业人员的作用等,是提升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水平、实现设施蔬菜化学农药减施的可行途径。
长江流域是我国冬春蔬菜、高原夏秋蔬菜的优势产区,也是重要的设施蔬菜产区,该区域设施蔬菜播种面积约占全国设施蔬菜的20%。与北方的设施蔬菜生产相比,长江流域园艺设施类型多样,设施结构以塑料大棚和中棚为主;设施蔬菜生产种类繁多,周年茬口模式多样;设施栽培目的多样,以设施春季提早和秋季延后栽培为主。
长江流域气候温和,降雨量充足,适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在设施蔬菜生产中,冬春季低温寡照容易导致病害的发生,夏季高温多雨容易导致蔬菜病害和虫害同时发生,秋季高温容易诱发蔬菜虫害的发生。因此,病虫害防控是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的一大关键环节。由于设施蔬菜生产的收益高,蔬菜病虫害发生严重后,滥用、低效使用或过量施用化学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仅污染环境,也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1、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的发生特点
1.1 设施蔬菜生产种类多样,害虫种类繁多
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种类多样,主要包括茄果类、瓜类、绿叶菜类。以湖北省为例,设施蔬菜主要包括葫芦科的黄瓜、小南瓜、西葫芦,茄科的番茄、辣椒、茄子,十字花科的小白菜、甘蓝类,豆科的菜豆、豇豆以及菊科的莴苣等。随着蔬菜品种、种植年限的增加,害虫种类也越来越多,不同类型蔬菜上的害虫均可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上发生危害。
据报道,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上常见的害虫包括甜菜夜蛾、斜纹夜蛾、小菜蛾、菜青虫、棉铃虫、烟青虫、瓜绢螟、斑潜蝇、豌豆潜叶蝇、粉虱、蓟马、蚜虫、黄守瓜、小猿叶虫、黄曲条跳甲、小地老虎、蛴螬、蝼蛄及螨类等。此外,长江流域局部产区塑料大棚蔬菜上蜗牛发生十分严重。
1.2 设施与露地蔬菜害虫种类相似,优势种类明显
长江流域园艺设施类型包括塑料大棚、塑料中棚、小拱棚、连栋温室和日光温室等,其中塑料大棚、塑料中棚是目前长江流域设施蔬菜栽培的主要棚型。
长江流域水分充足,湿度大,很多园艺设施是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导致露地蔬菜上的害虫非常容易侵入。例如,重庆市半开放式设施大棚环境,露地蔬菜害虫侵入造成羽衣甘蓝上菜青虫等发生量较大。2016-2017年对湖北省设施蔬菜生产调研发现,由于温湿度控制和农事操作的原因,塑料大中棚基本不设置防虫网,为棚室外害虫侵入棚室内为害提供了便利。因此,在长江流域的同一地区,设施蔬菜上的害虫种类与露地蔬菜基本相似。
一般情况下,设施栽培隔离条件相对较好,大型害虫不易大量发生,而小型害虫如烟粉虱、斑潜蝇、蓟马、蚜虫、螨类等上升为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的优势种群,发生量远大于露地蔬菜。但在特定地区或环境下,部分中型或大型害虫也会成为优势种群。例如,在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设施蔬菜上,甜菜夜蛾、菜粉蝶等均由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
在上海地区,由于十字花科蔬菜种植面积占比大、茬口时间短、连作严重,黄曲条跳甲成为设施蔬菜生产上的重要害虫之一。此外,瓜绢螟在南方各省及华中部分省区均有分布,近年来,其由偶发性上升为夏秋瓜类的主要害虫,在长江流域设施瓜类蔬菜上发生严重。
1.3 设施蔬菜害虫的发生为害加重、为害期延长
长江流域设施蔬菜以春季提早、秋季延后栽培为主,在露地蔬菜受低温影响而休眠越冬或迁移的害虫,在设施中发生为害加重、为害期延长。在上海,设施中黄曲条跳甲发生趋势与露地相似,但发生量比露地更大,且在冬季(1~3月)能够发生为害。在安徽地区,斑潜蝇1 a可发生12~16代,从育苗(8月)至采收结束(翌年7月)的全生育期均可发生,加重了对蔬菜的危害。
小菜蛾原是春秋型发生的害虫,现演变为周年发生,应用推广遮荫网等降温设施栽培措施后7、8月的高温季节仍有小菜蛾发生,冬季设施内叶菜类也会受小菜蛾为害。甜菜夜蛾、瓜绢螟等在设施栽培条件下,发生加重,为害期也延长。
1.4 设施蔬菜害虫抗药性水平高,防控难度大
由于设施栽培的特定环境,蔬菜作物上害虫的发生世代多且世代重叠严重。因此,蔬菜上害虫的农药用量大,施药频繁,导致抗药性严重。相比北方蔬菜产区,南方蔬菜产区田间害虫对常用药剂抗性上升更快。
目前,已报道的抗药性水平较高的蔬菜害虫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上均有发生,且是主要害虫,包括小菜蛾、甜菜夜蛾、斜纹夜蛾、桃蚜、瓜蚜、烟粉虱等。例如,上海地区甜菜夜蛾对双酰胺类药剂的抗性水平在112~805倍,湖北、湖南地区烟粉虱对螺虫乙酯的抗性水平在12~547倍,对溴氰虫酰胺的抗性水平在142~177倍。由于设施蔬菜生产中长期单一依赖化学农药以及不合理的使用化学农药,加剧了蔬菜害虫抗药性的形成和发展,而害虫抗药性造成田间防控效果明显下降,增大了防控难度。
2、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的防控现状
2.1 以化学手段为主,但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
2016-2017年对湖北省设施蔬菜生产进行调研发现,非化学防治措施在常发害虫防治过程中的应用比例较低,化学防治仍然是设施蔬菜害虫防治的主要手段。这可能与长江流域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及菜农对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及农业防治等认识不够,且非化学防治操作相对复杂,增加生产成本等有关。过度依赖化学防治已成为当前制约长江流域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因子。
2.2 生物防治技术受广泛关注,但缺乏市场环境
当前,生物防治技术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中的应用存在区域差异。调研发现,上海地区设施生产水平较高,市场管理规范,生物防治应用较为普及。从生物防治技术的使用情况来看,生物农药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生物防控中广泛使用。例如,利用微生物杀虫剂Bt防治菜青虫、菜蛾、甜菜夜蛾、斜纹夜蛾等鳞翅目蔬菜害虫;利用小菜蛾颗粒体病毒防治小菜蛾;利用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防治甜菜夜蛾;利用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防治斜纹夜蛾;利用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防治甜菜夜蛾;利用菜粉蝶颗粒体病毒防治菜青虫。利用性诱剂监测或诱捕甜菜夜蛾、斜纹夜蛾、小菜蛾等害虫。利用捕食螨等天敌防控设施蔬菜小型害虫在少数地区也有试验示范的报道。
2016-2017年对湖北省设施蔬菜生产进行的调研发现,农用抗生素、植物源农药的品种越来越多,目前在蔬菜上推广的品种主要含有烟碱、藜芦碱、鱼藤酮、除虫菊素、苦参碱、印楝、苦皮藤等有效成分。然而,在同一地区,生物农药品种比较单一,且使用量小。这可能与可用于生产实践的生物防治产品不多、生物农药药效缓慢、与其他防治技术兼容性不好(如化学防治、物理防治限制了天敌昆虫在设施蔬菜生产中的应用)等有关。此外,生物农药价格较高,生物防治技术使用相对复杂,当前设施蔬菜较难实现“优质优价”,导致生产中应用生物防治技术的动力不足。
2.3 物理防治技术得到推广,但防控效能未充分发挥
物理防治技术(如杀虫灯、粘虫色板、防虫网等)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中应用较为普遍,特别是通过蔬菜标准园建设,杀虫灯、粘虫色板、防虫网等得到大力推广。例如,防虫网可阻隔害虫,绿叶菜蔬菜栽培中推广防虫网覆盖栽培技术,在上海越夏叶菜栽培中起到重要的防虫作用。然而,当前物理措施的推广应用未能充分发挥其效能。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中,很多地区物理防治技术应用比例低,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现象。
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物理防治手段中,使用相对较多的黄色粘虫板,占比23.4%;其次为杀虫灯,占比19.5%,但实际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地区的杀虫灯已成为摆设,并未真正发挥害虫预测预报以及诱杀成虫的作用;防虫网在少数公司中有应用,在农户中应用较少;另有36.4%的调研对象未采用任何物理防治措施。
2.4 基层经营主体缺乏专业技术力量,现有绿色防控技术不能落地
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和产业化的加快,在长江流域设施蔬菜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然而,大部分设施蔬菜经营主体没有植保技术人员,现有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技术模式很难落地。例如,自2012年以来,湖北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迅猛,很多经营主体没有技术人员或是技术人员缺乏植物保护专业知识,技术人员与种植人员在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掌握程度不同,形成了老种植户对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掌握不全面、新增种植户对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缺乏了解的局面。
2.5 种类繁多,周年茬口模式多变,缺乏与之对应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长江流域蔬菜设施栽培的方式多样,种植品种丰富,害虫发生种类繁多,为害严重。然而,对害虫发生规律了解不够,也缺乏相应的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特别是部分地区,受市场需求影响,设施蔬菜周年茬口模式多变,对实现设施蔬菜害虫的绿色防控造成一定困难。
3、提升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水平的现实途径
3.1 因地制宜建立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长江流域园艺设施类型多样,蔬菜种类繁多,周年茬口模式多样,很难形成有效的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因此,可以结合“一村一品”建设等,规划设施蔬菜生产,总结当地的害虫防控经验,吸收轻简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兼顾“技术可行”和“效益可行”,发展配套的、易于推广的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例如,在设施蔬菜基地开展设施旱生蔬菜与设施水生蔬菜或水稻等水旱轮作,既可提高产量和效益,又能治理连作障碍或减轻病虫害的发生,该模式在浙江温州苍南大棚番茄生产中已取得显著成效。因此,结合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设施类型、蔬菜种类和茬口变化,因地制宜地建立区域性的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是提升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水平的前提条件。
3.2 加强设施蔬菜害虫识别、绿色防控技术的培训
蔬菜害虫的种类鉴定和为害症状识别、设施蔬菜害虫绿色防控的专业性均较强,种植人员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才能够掌握并运用。害虫鉴定错误,会导致防治失效;不熟悉为害症状,会错过防治适期;害虫防控技术模式掌握不熟,防治效果不能充分发挥。同时,基层获取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途径复杂,新媒体的出现更导致植物保护相关信息量过大、信息科学性不易判断。因此,正视蔬菜生产者植保专业知识缺乏的现实,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等,加强长江流域设施蔬菜生产从业人员的蔬菜害虫识别、绿色防控技术的培训,示范设施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是提升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水平的根本保证。
3.3 发挥植保专业化服务和农药经销从业人员的作用
长江流域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速度快,经营主体缺乏技术人员或是技术人员缺乏植物保护专业知识,因此农药经销商、植保专业化服务人员在实际蔬菜害虫识别和防控指导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农药经销商、植保专业化服务人员对于具有真正实用价值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与传播力度更大、速度更快。因此,规范农药经销商和植保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调动其参与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落地的积极性,克服基层专业技术力量和推广力量不足,是提升长江流域设施蔬菜害虫防控水平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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